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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虚拟/托管服务器管理规定

作者: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编辑:曹连刚来源: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时间:2017-12-06点击数:

       为了规范网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深化网络应用,丰富网络资源,保障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发展,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以下简称“网信中心”)对校内各单位 ( 部门 ) 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服务器托管服务是指校内各单位 ( 部门 ) 将服务器放置于校园网数据中心机房托管服务器区,网信中心提供IP地址、不间断电源、机房空调、机柜空间等,并通过校园网提供网络服务的形式。


第二条 托管服务器所属单位必须为沈阳化工大学的各个院系、所、中心、处、馆等基本单位,托管服务器所运行的应用、网站必须是用于学校或个人的教学、科研、管理和经学校书面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使用该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架设代理服务器,使用 P2P 软件、黑客软件、架设发送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架设虚拟机、架设论坛或其他交互式平台、将服务器充当下载中转站、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等。


第三条 为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在服务器入驻前,托管单位申请虚拟主机需填写《沈阳化工大学云数据中心虚拟主机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托管单位申请托管服务需填写《沈阳化工大学信息系统备案登记表及安全承诺书》。


第四条 托管服务器提供的服务必须事先申请,原则上只允许对外开放以 www 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如需提供其他服务,需要申请时特别说明,经网信中心审批后方可提供。


第五条 为保证托管服务器的正常运行,被托管服务器所属单位 ( 部门 ) 应指定技术人员对所属服务器进行管理。技术人员一般通过网络信息中心认定的远程管理方式对被托管服务器进行控制管理。


第六条 被托管服务器所属单位 ( 部门 )应将服务器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网信中心备案,人员有变更时必须及时报网信中心更新备案信息。


第七条 各单位服务器管理人员应妥善保护好服务器的IP、账号和密码等资料,服务器的超级用户的密码应定期更换,设置密码强度,应包含数字、大小写字母及字符(至少四选三),密码长度不能少于八位。


第八条 各单位服务器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安装操作系统及各类应用程序的漏洞补丁,定期对数据和应用进行备份,并存储于本地安全主机上。不进行备份而造成的系统或数据无法恢复等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第九条 各单位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软件的版权(许可 / 使用权),对软件版权所引发的纠纷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 被托管服务器因设备故障、服务器中毒、受到网络攻击等危害到其他系统稳定或影响到校园网正常运行等紧急情况下,网络信息中心可立即暂停托管服务器的运行并通知托管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 托管服务器在托管期间如出现硬件或软件故障,硬件的维修、更新以及软件故障的排查处置,由托管单位完全负责,网信中心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外部供电故障、 ISP 问题、校园网其他故障而造成的损失,网信中心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网信中心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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