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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开展网络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通知

作者:编辑:来源: 时间:2019-03-08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馆、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电〔2019〕3号)文件精神,响应学校号召,加强校园网风险防控,维护校园网络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沈阳化工大学网络安全和保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各项决策部署,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主线,以严格的监管手段、严肃的制度落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厉的问责追责,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开展网络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请各部门依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网站安全巡视工作

各部门网站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或各部门专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员每周至少巡视两次,网站上不得存在暗链接等安全隐患,定期做好网站的备份工作。每次巡视后要记录巡视情况,发现问题要详细记录网站、页面、栏目及处理办法等,并及时上报学校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二、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校园内各类信息系统由各部门信息系统管理员(或各部门专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系统中开设的账户和口令为各部门的信息系统管理员所拥有,信息系统管理员必须定期更换口令密码;信息系统管理员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这些信息。

三、加强各部门服务器的安全防护工作

各部门独自负责管理运行的服务器由各部门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用上述设备前一定要做好病毒检测,不得在服务器上使用带有病毒和木马的软件、光盘和可存储设备;必须定期做好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工作;信息系统管理员对服务器和数据库等账号和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这些信息,并定期更换口令密码。

四、提高校园网上网用户的安全意识

各部门要加强网络安全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用户上网安全意识。校园网用户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在校园网上接入各类上网设备;不得擅自转让用户账号和密码;不得借用他人账户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口令,盗用他人账号或IP地址,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等。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的网络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请各部门依据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网络安全生产意识,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排查整改网络安全隐患,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保证校园网络安全,创建安全良好的校园网络环境。

请各部门到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网站下载:《沈阳化工大学网络安全“百日攻坚战”排查整改表》,并认真填写,于3月31日前将此表发送至邮箱:zyx@syuct.edu.cn

联系人:赵玉秀

联系电话:89386016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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