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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OA办公系统个人微信操作使用说明

作者:赵玉秀编辑:赵玉秀来源: 时间:2019-06-26点击数:

现阶段我校已经实现移动端微信使用OA办公系统功能,将办公系统整合到微信企业号中。我校教职工只要关注“沈阳化工大学微信企业号”,无需安装手机应用,就可实现快速移动化办公。具体使用办法如下:

一、 在OA协同办公系统中录入移动号码的操作说明

(注:微信绑定的手机号码与学校协同办公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在个人微信中不能开通我校的协同办公系统功能)

1、 登录 OA协同办公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姓名”。

2、 进入个人信息页面后,点击右上角的“编辑”按钮。

3、 进入联系信息编辑页面后,即可录入“移动号码”。

4、最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功能键。

二、OA办公系统个人微信操作使用说明

1、使用个人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直接关注“沈阳化工大学微信企业号”。

2、 关注成功后,找到“微信通讯录”-“我的企业”-“沈阳化工大学”。

3、 进入“沈阳化工大学”,点击“企业小助手”。

4、 点击“关注身份验证”。

5、录入手机号码后,点击“下一步”。

6、等待半小时后,即可进入OA办公系统个人微信。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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